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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境內(nèi)監(jiān)管加強和企業(yè)風險意識提高,董責險投保率顯著上升。
“2022年前三季度已有295家A股上市公司發(fā)布董責險投保計劃,遠超2021年的248家和2020年的113家。” 安聯(lián)AGCS金融險負責人李玨近日在第四屆陸家嘴國際再保險會議上表示,從當前索賠趨勢來看,越來越多的董責險索賠由事件驅動。
資料顯示,董責險是針對上市公司的董事、監(jiān)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其職務行為過程中,因“不當行為”(包括疏忽、錯誤、誤導性陳述及違反職責等)引起法律責任,給其個人帶來損失而設計的一款保險產(chǎn)品。
行業(yè)人士告訴記者,董責險的保險責任一般包括兩個部分,一是個人應承擔的責任及公司為個人責任進行的補償,二是公司自身的責任。承保范圍包括庭外和解、判決或和解損失、律師費以及對于公司事務正式調(diào)查的抗辯費用。
李玨介紹稱,目前單一事件或負面新聞即可觸發(fā)理賠,且不需要和財務報告相關。且這些事件型案件通常都會導致股價下跌或者監(jiān)管調(diào)查,從而引發(fā)股東集體訴訟或衍生訴訟。
行業(yè)方面,目前A股市場已普遍采用代表人訴訟制度即示范判例制度,部分案件甚至由地方法院統(tǒng)一公告征集投資者參與維權,連同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件的常態(tài)化普及,進一步加大投資者的訴訟便利性。
李玨舉例稱,2021年11月份,廣州中院對全國首例特別代表人訴訟康美藥業(yè)案作出一審判決,投服中心代表52037名投資者獲賠約24.59億元。實控人、董事、副總經(jīng)理、董秘、財務總監(jiān)、職工監(jiān)事、審計機構及其合伙人和簽字會計師承擔100%連帶責任;5名獨董分別被判承擔5%、10%連帶責任。
以及全國首例普通代表人訴訟,即飛樂音響案宣判。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5月一審判決飛樂音響公司需向315名投資者支付賠償款共計1.23億余元,二審維持了該判決。人均獲賠39萬余元。
此外,隨著董責險需求增多,費率也出現(xiàn)上漲。據(jù)達信發(fā)布的2022年第二季度全球保險市場指數(shù),亞洲地區(qū)董責險價格平均上漲10%~15%。有關董責險的投保額也大幅提高,從過去不到5千萬元的保障額度,提升至5千萬元~1億元,個別公司的保額甚至達到2億元。
然而董責險并非萬能。當被保險人基于故意、惡意實施違法甚至犯罪行為時,保險公司將不承擔由此引發(fā)的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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