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3日,有消息稱,富士康私自改動招工補貼金額。對此,富士康晚間對第一財經(jīng)回應將持續(xù)對補貼事項對同事進行溝通說明。
當天,有富士康工人對記者表示,目前工廠對于工人的補貼政策與當時公開招聘信息不符。
(相關資料圖)
11月1日,富士康鄭州科技園出臺“激勵新政”,對于當日正常出勤的員工,將出勤補貼標準由現(xiàn)標準100元/天,提高到400元/天。此后,又把臨時工的時薪提高到30元/小時,為數(shù)十年來最高。
11月17日,鄭州富士康再次發(fā)布招工政策,新員工以派遣小時工模式入職,員工入職日開始按照30元/小時計薪,入職未滿7天離職者,按照同工同酬薪資發(fā)放。11月9日至11月26日進入地市隔離點的員工,享有4天的隔離生活補貼,在職滿15天,補貼標準按照400元/天計算,未滿15天,補貼標準按照100元/天計算。
此前富士康公開的招聘政策獎勵
工人收到的最新工資調(diào)整
值得注意的是,11月9日至11月26日報到的員工,在職滿30天額外享有3000元穩(wěn)崗津貼,在職滿60天,再獎勵3000元,對于離職員工返鄉(xiāng)員工,再次入職將額外給予一次性關愛補貼500元。
但對于到手工資獎勵,富士康工人與工廠之間出現(xiàn)爭議。
“為什么當初招工的時候說干滿30天發(fā)3000,60天再發(fā)3000,隨當月發(fā)放?到了簽合同的時候又變成了3月12日(2023年)必須在職,且中途不能因為任何理由缺勤超過7天半,不然一分沒有。”上述工人對記者表示,如果要拿到第二期3000元獎金需要等到明年5月份。
另一名工人則對記者表示,此前招聘中介和平臺表示符合在職天數(shù)條件后,3000元獎勵可以隨當月工資發(fā)放,但在之后的條件中,需要符合出勤條件,并且推遲至明年3月15日。
對此,富士康對記者表示,22日晚間起,鄭州園區(qū)部分新同事因?qū)ぷ鹘蛸N認知疑慮提出訴求,公司強調(diào)對于津貼一向按合約內(nèi)容履行,并會持續(xù)向相關同事溝通說明。“新進同事入住前,這些宿舍都是經(jīng)過特別環(huán)境消殺,且經(jīng)過政府驗收核可,方能安排新進員工入住,并沒有與原來的員工混住之情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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